•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5:35:09 股吧网页版
绿蔓生物:对外投资(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6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31319 证券简称:绿蔓生物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绿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胜绿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胜绿蔓”)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对龙胜绿蔓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龙胜绿蔓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000万元,公司对龙胜绿蔓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

公告编号:2026-018

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需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增资相关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增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龙胜绿蔓主营业务为:罗汉果提取物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龙胜绿蔓资产总额为 119,910,526.67 元,净资
产为 10,530,543.55 元,营业收入为 29,762,825.76 元,净利润为 113,897.62
元。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法》相关规定。龙胜绿蔓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增资前后,公司对龙胜绿蔓的持股比例均为 100%。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以公司自有资金方式出资。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现金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龙胜绿蔓增资,增资金额 2000 万元,公
司将以分期的方式实缴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实缴完成注册资本并及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龙胜绿蔓增加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对公司长期发展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龙胜绿蔓的增资是从公司长远发展出发作出的决策,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对于可能存在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和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保障公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龙胜绿蔓增资对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