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北京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公司名称:北京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朗悦科技
股票代码:831322
收购人:王庆磊
住所:山东省鱼台县谷亭镇河北区
二〇二五年十月
收购人声明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朗悦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朗悦科技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将依法履行本次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释 义......3
第一节 收购人基本情况......4
第二节 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9
第三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后续计划......16
第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18
第五节 收购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2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25
第七节 参与本次收购的各中介机构......26
第八节 备查文件......28
第九节 相关声明......29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朗悦科技、被收购公司、公众 指 北京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收购人、受让方、收购主体 指 王庆磊
转让方、出让方 指 李宏伟
本次收购 指 王庆磊受让转让方李宏伟持有的朗悦科技 81.26%
(1,775.60 万股)股份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 指 2025 年 10 月 23 日
《收购报告书》、本报告 指 收购人为本次收购编制的《北京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报告书》
北京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经
《公司章程》 指 2022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收购人财务顾问 指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被收购公司法律顾问 指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指 2025 年 10 月 23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准则第 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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