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831322 证券简称:朗悦科技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配套
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调整如下: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3、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长担任。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 第十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 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
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动条件。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 的活动条件。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的规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
实行民主管理。 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职工代表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解散、申请破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 产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 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 取公司工会的
见和建议。 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
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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