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关于北京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05号
关于北京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05 号
北京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悦科技公
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15 日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国府审字(2026)第 01010120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朗悦科技公
司 2025 年发生净亏损 881,652.18 元,累计归属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
22,496,483.57 元,累计归属于公司净资产 1,662,437.07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朗悦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北京朗悦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北京朗悦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北京朗悦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 4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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