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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5:34:14 股吧网页版
三利达: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1326 证券简称:三利达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 第一条为维护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焦作市三利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本章程”)。 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省焦作市工商行 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省焦作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41080070662822XG。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山阳区焦辉路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山阳区焦辉路
3033-2 号。 3033-2 号,邮政编码 454000。

第六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法同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产生和变更办 人。

法。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办法
同本章程关于总经理的产生和变更办
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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