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831326 证券简称:三利达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省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0070662822XG。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焦作市三利达射箭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ozuoSanlidaArcheryEquipmentCorporation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山阳区焦辉路 3033-2 号,邮政编码 454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办法同本章程关于总经理的产生和变更办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于弓、弩射箭器材的研发、制造、销售,成为行业领先企业。
第十四条 生产、销售: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弩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子产品、健身器材;一般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及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方可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及住所,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 认 购 股 份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元) (万股)
1 洛小平 414 432 净资产折股 2014年3月
2 苗备战 370 368 净资产折股 2014年3月
10 日
合计 784 800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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