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1327 证券简称:飞翼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飞翼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3)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4)所有“法律、行政法规”“法律、法规”改为“法律法规”;
(5)所有“辞职”改为“辞任”;
(6)所有“罢免”改为“解任”;
(7)所有“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
(8)所有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且“通知书”需全部改为“通知”。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飞翼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 第二条 飞翼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飞翼集团有限公司、何石 公司由飞翼集团有限公司、何石江、郭
江、郭碧强、黄士兵、石玉锋、吴永康、 碧强、黄士兵、石玉锋、吴永康、张 彩 张 彩群、王建、张厚晚、刘云林、刘 群、王建、张厚晚、刘云林、刘立仁、 立仁、谭美丽发起设立,并在长沙市市 谭美丽发起设立,并在长沙市市场监 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30100698568668E。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飞翼股份有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飞翼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Feny Corporation Limited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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