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1327 证券简称:飞翼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飞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10 个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以上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飞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包括公司的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
效的对外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定义和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
资产等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
时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
证券;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
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
合作公司实体或开发项目;
(三)向控股或参股企业企业追加投资;
(四)收购资产、企业收购和兼并;
(五)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六)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七)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符合《公司章程》;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四条 本制度执行范围:集团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
第三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与职能机构
第五条 公司进行投资或处置投资时的决策权限,依照《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权限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对外投资协议,或口头决定对外
投资事项,并已付诸实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
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主要负责战略委员会决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形
成立项意见书,提出投资建议。
评审小组由经理任组长,组长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公司可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负责对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资产重组等重大活动进行配合与监管;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项目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起草与审核工作。
第十条 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子公司的主管人员对新的投资项目
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将公司对外投资预算纳入公
司整体经营预算体系,并协同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
行开户、出资证明文件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1、财务部负责对短期投资建议进行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2、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表;
3、短期投资计划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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