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31330 证券简称:普适导航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遵循市场商业原则,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平性,且公司独立性没有因为本次关联交易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15
三、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实际控制人为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经营行为,目的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所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前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15
六、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信息进行更正,有利于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利于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小红、耿芳、杨建军
2026 年 4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