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1337 证券简称: 雷力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雷力海洋生物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 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
事长 1 名。 事长 1 名。
第一百五十一条 (四)公司现金 第一百五十一条 (四)公司现金
分红的条件:1、当年合并报表后的可 分红的条件:1、当年公司可分配利润 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 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当年 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后续持续经营;2、当年合并报表后经 正值。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公告编号:2021-015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 修订原因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此次修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一)北京雷力海洋生物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北京雷力海洋生物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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