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1339 证券简称:新思路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洛阳新思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注册资本; (一)减少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购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
让给职工。 项、第(五)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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