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831340 证券简称:金童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苏州金童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金童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苏州金童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金童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任免
第三条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其任职资格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每
经理在被聘任之前,可以要求董事会提供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并按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第六条 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的聘任或解聘,经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经理除应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公司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的职责及
分工;
(二)制定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办法
并组织实施;
(三)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执行情况、资金
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四)列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并可以要求发言;
(五)负责向董事会报告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公司设副经理,副经理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经理工作,并对经理负责;
(二)按照经理决定的分工及授权范围,负责主管部门的工作;
(三)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经理
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
并将会议结果报经理;
(五)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并承
担相应的责任;
(六)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经理建议的权利;
(七)办理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在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对经理负责;
(二)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时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 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三)根据本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 合同的权限及程序,并报经理批准;
(四)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经理提 出建议的权利;
(五)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 担相应责任;
(六)定期及不定期地向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的 建议;
(七)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八)办理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经理的职权
第十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八)运用公司资产所作的对外投资、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和购买、资产
置换等行为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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