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06 15:45:33 股吧网页版
中际联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06


公告编号:2020-086

证券代码:831344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第 159 次会议审核结果,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审核通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20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
志欣、于海燕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签署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

公告编号:2020-086

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承诺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内容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上述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为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坏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基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须做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 1 个月内(以公

公告编号:2020-086

司签收快递时间为准)。在申请有效期限内,异议股东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ir@3slift.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名称+回购申请材料”)。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的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股东存在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异议股东可在回购申请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回购事宜联系人:刘亚锋

电话:010-69598980

传真:010-69598980

邮箱:ir@3slift.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创益东二路 15 号院 1 号楼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6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