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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4 17:13:05 股吧网页版
中际联合: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4



公告编号:2020-094

证券代码:831344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778641474F

承诺主体名称 刘志欣、于海燕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公司申请股票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承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

承诺开始日期

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 1 个月

公告编号:2020-094

承诺履行期限 1 个月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

承诺结束日期

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 1 个月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刘志欣、于海燕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志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海燕任公司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

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第 159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审核通过。鉴于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以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回购条件如下:

上述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为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坏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0-094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价格基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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