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24
证券代码:831349 证券简称:德运塑业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7月21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张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职工代表推荐,一致同意提名张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为2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7月21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刘顺兆先生、刘传庆先生、徐蓉女士、张生妹女士、吴丽萍女士、陈群先生、周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选举刘传琴女士、孙方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娟女士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2人,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
由刘顺兆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审议并通过:
(1)《关于选举刘顺兆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顺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2)《关于聘任刘传庆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刘传庆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3)《关于聘任徐蓉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徐蓉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4)《关于聘任刘文兵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文兵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5)《关于聘任吴丽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丽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吴丽萍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及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吴丽萍,女,1979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003年9月至2011年9月任
扬州市刘氏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1年10月至今任扬州市德
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长;2014年 6月至今任扬州市德运
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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