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4
公告编号: 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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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1349 证券简称: 德运塑业 主办券商: 中山证券
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 2017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公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往来的偶发性关联
交易。
公司 2017 年 1-2 月份为补充运营中的流动资金,向关联方张生
妹、刘传庆、徐蓉、刘氏化工拆借资金合计 20,939,445.70 元,均为
无息借款,用于支付材料款。
2017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联方 交易内容 拆入金额
扬州市刘氏化工有限公司 资金拆入 16,747,945.70
刘传庆 资金拆入 347,874.00
徐蓉 资金拆入 1,603,626.00
张生妹 资金拆入 2,240,000.00
合计 - 20,939,445.70
(二) 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与跟公司关系
张生妹 公司董事长刘顺兆之妻
刘传庆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徐蓉 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董事
扬州市刘氏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顺兆控制的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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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17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董
事会涉及的关联董事刘顺兆、张生妹、刘传庆、徐蓉回避表决。有效
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以上议案还需经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扬州市刘氏化工有限公
司
高邮市卸甲镇八
桥西首 民营企业 刘顺兆
徐蓉 高邮市卸甲镇八
桥 _________ _________
刘传庆 高邮市卸甲镇八
桥 _________ _________
张生妹 高邮市卸甲镇八
桥 _________ _________
(二) 关联关系
张生妹为公司董事长刘顺兆之妻;刘传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总
经理、董事;徐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财务总监;扬州市刘氏
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顺兆控制的公司。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未曾与关联方张生妹、刘传庆、徐蓉、扬州市刘氏化工有限
公司拆借资金的行为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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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定价依据及公允价问题。公司独立性没有因
关联交易受到影响。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行为,关联方不向公司收
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因公司 2017 年 1-2 月份为补充运营中的流动资金,向关联方张
生妹、刘传庆、徐蓉、扬州市刘氏化工有限公司拆借资金均为无息借
款,用于支付材料款。
(二)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拆入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证材料等款项
及时支付,保障了公司信誉,有利于公司发展。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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