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831349 证券简称:德运塑业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5月16日9时00分
结束时间: 2018年5月16日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2名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七)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超过预计
部分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
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6日8:30-9: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卸甲镇八桥工业集中区;
联系电话:0514-84528399;
传真:0514-84528699;
联系人:吴丽萍。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议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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