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31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1350 证券简称:展浩电气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包头市展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包头市滨河新区腾飞大街 49 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7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楚敬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
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明细内
公告编号:2019-015
容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贷款公司以其所有的坐落于包头稀土高新区劳动路与青工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国有土地及地面建(构)筑物及附属物(国用(2014)第 007 号,总面积
为 7772.28 平米;包房权证开字第 597952 号,总面积为 924.48 平米)为抵押物
提供抵押担保,楚敬毅以其所有的坐落于东河区巴彦塔拉东大街 12 号内蒙古佳美建材城 B2-116 商品房(包房权证东字第 504349 号)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楚敬毅和宋燕提供保证担保。
因楚敬毅和宋燕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楚敬毅和宋燕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一致决议拟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上述议案。
2.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包头市展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包头市展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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