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1351 证券简称:浙达精益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三)充分披露的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公司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应方便投资者阅读、理解和获得;
(四)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沟通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五)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充分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举的投资理念;
运作。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
(二)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和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
第八条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所在机构证
明或身份证等资料,但公司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等机构举办的投资策略分析会等情形除外。
第九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 尽可能便
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股东会;
(三)电话咨询;
(四)邮寄资料;
(五)路演;
(六)现场参观;
(七)公司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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