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1357 证券简称:黄国粮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周兴伍、周子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0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3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3 月 1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周兴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周子钞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权益变动违规、短线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5-013
1.公司股东周兴伍权益变动违规和信息披露违规。
2024年11月18日,周兴伍通过盘后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623,800股,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 55.72%变动为 17.43%,持股比例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未暂停股票交易,且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上述股权变更后,公司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项的规定。
3.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子钞权益变动违规和短线交易。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子钞买入公司股票 3,708,900
股, 成交金额 445,068 元, 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 17.43%变动为
20.29%,持股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周子钞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原实控人周兴伍之子及一致行动人,在周兴伍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买入,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周兴伍、周子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周子钞应于收到本决定书后起 10 日内将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公司及周兴伍、周子钞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合规开展证券交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股权交易行为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3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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