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186 号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国粮业)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真实、准确、合法、完整的编制和披露专项说明。
治理层负责监督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说明的编制报告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我们认为,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我们作为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就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本审核报告仅供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与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事项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2023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本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机构提出意见事项进行了梳理、核实,2020年,公司所在地方政府推行“产业+金融”扶贫政策,由黄国粮业将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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