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公告编号:2025-063
证券代码:831357 证券简称:黄国粮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9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9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其他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5 年 6 月 29 日,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公司实施了
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至 2025 年 6
月 29 日检查时,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
公告编号:2025-06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 5 千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的规定,经研究,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记录案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零肆佰元整(¥10400)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行政处罚事件,目前公司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公司将加强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公司与法律顾问密切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5 年信阳市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收集相关资料,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豫 1500 环罚决字〔2025〕41 号)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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