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5
证券代码:831359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359 恒光股份 2020 年 6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调整,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需分 项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
(2)发行数量
(3)发行对象
(4)定价方式
(5)发行方式
(6)承销方式
(7)拟上市地点
(8)决议的有效期
(二)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股 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 5.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3.3 万吨精 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 股比例共享。
(四)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为配合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五)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最大 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执行。
(六)审议《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 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特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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