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5
证券代码:831359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6 月 13 日以邮件或公司 OA 协同办
公平台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曹立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发行股票种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拟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 5.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现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为配合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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