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8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1359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需要,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符合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基于终止挂牌事宜,
公告编号:2021-007
针对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制定的保护措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等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可以有效保护异议股东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谦、尹笃林、文颖
2021 年 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