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3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1359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立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张辉军、文颖、陈谦因工作原因缺席;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1 人,监事陈才、李小月、伍小望、邓久平因工作原
公告编号:2021-010
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
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告编号:2021-01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
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达代炎、许智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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