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7
关于对襄阳佰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373 号
襄阳佰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佰蒂生物)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偿债能力
你公司期末流动资产为 1042.49 万元,流动负债 4324.39 万元,
流动资产远小于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为 84.04%。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1082.54 万元,核算内容为蓝莓研发工程。2018 年 8 月湖北立宇生态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宇农业”)与你公司签订了以在建工程偿付债务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欠立宇农业的 1082.54 万元,以位于保康县城关镇官山林场(阳坡)的在建工程—蓝莓研发中心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抵付所欠债务。
上述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已被抵押于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公司在该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此外,因控股股东邓以超与罗振平的债务纠纷,保康县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公司上述抵账协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予以查封。根据 2018年 10 月的司法裁定: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在公司的土地及该土地的在建工程。
因无形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属于受限资产无法按照抵账协议的约定抵付账务。
请你公司:
(1)结合债务构成情况、偿付约定说明对到期债务的偿付安排;
(2)说明上述司法拍卖事项的进展,因抵债协议无法执行,你公司是否已与立宇农业协商其他偿债措施。
2、关于担保及资金占用
你公司控股股东邓以超先后向曾光贤借款 420 万元,因到期后未及时偿还,被曾光贤起诉,在庭审过程中邓以超与曾光贤达成协议,协议约定本息合计共计 700.72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你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承担担保责任 100 万元,邓以
超承诺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前还款。公司董事长邓以超于 2018
年 11 月被保康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请你公司说明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款项,邓以超目前是否已归还,上述借款的后续偿付情况,你公司是否继续履行了连带担保责任。
3、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577.06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76.92
万元。根据审计意见相关信息:注册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函证金额为547.14 万元,发函比例 94.82%,回函金额 135.98 万元,回函比例23.56%,未回函客户均是以前年度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本年度未发生业务,公司对应收账款统一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未回函应收账款 411.17 万元,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9.34 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函证未回函的原因,并结合你公司应
收账款管理制度、期后的催收及回款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7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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