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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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佰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草案)
201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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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襄阳佰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经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号为 420626000008754。
第三条 公司名称:襄阳佰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 375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应当先行通过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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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肩负社会责任,关注安全健康,崇尚科技创新,为
现代农业打造引擎,为生活消费提供优质产品,为公司员工创造事业平台,为全体
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蓝莓种植、销售,园林植物栽培、
销售、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化妆品销售。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可以按照所适用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投资方针、
经营范围和方式。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依法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原有限公司全部股东为
发起人,按其享有的有限公司净资产份额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各发起人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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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及出资方式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持有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邓以超 1,400 70.00 净资产折股
湖北保康官山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0 7.50 净资产折股
郑兴锋 140 7.00 净资产折股
熊传英 108.5 5.425 净资产折股
陈德明 50 2.50 净资产折股
周伟 45.5 2.275 净资产折股
陈彦芳 26 1.30 净资产折股
武明强 20 1.00 净资产折股
周建华 20 1.00 净资产折股
王财佑 10 0.50 净资产折股
刘新明 10 0.50 净资产折股
王军 10 0.50 净资产折股
徐家义 10 0.5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2, 000 100.00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认购或者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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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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