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5-06
公告编号:2016-035
证券代码:831365 证券简称:华意隆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杨振文质押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5月5日起至2017年5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刘昊,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本次质押为杨振文个人向刘昊借款25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4月27日。除股东杨振文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外,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为个人流动资金贷款,对公司无影响。由于本次股权质押后,借款人杨振文直接持有公司的1,000,000 股股票用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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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可能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实质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杨振文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如有):无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0,595,800,19.07%
股份限售情况:20,546,850,19.02%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0,300,000,18.80%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杨振文于2016年3月26日办
理股权质押,为个人向林平河借款14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自2016 年3 月26日至2016 年9 月26 日。除股东杨振文以其持有的2000000股公司股票为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外,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杨振文于2016年1月7日办理股权质押,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自2015 年11 月12日至2017年11 月11 日。除股东杨振文以其持有的1000000股公司股票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外,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杨振文于2016年1月17日办理股权质押,为其个人向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 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自2015 年12 月15 日起至2016 年12 月14 日。除股东杨振文以其持有的5000000股公司股票为个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外,不存在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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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杨振文于2016年2月20日办理股权质押,为个人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自2015 年12 月9日起至2017 年12 月8日。除股东杨振文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外,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权质押担保合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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