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17
公告编号:2016-069
证券代码:831365 证券简称:华意隆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卢钦龙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于2015年10月与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的贷款协议约定,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以支付工业园主体建设资金,贷款期限为五年,以坪山工业土地作为抵押,同时,工程结束后,将在公司获得房产证后追加抵押房产证。目前,公司坪山工业园已竣工验收完毕,房产证已经办结。
公告编号:2016-069
根据公司的财务规划,公司计划逐步减少小银行小额度的贷款项目,整合梳理公司银行贷款工作。拟以坪山工业园的产权证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的贷款授信额度,用以调整公司目前的银行贷款结构,具体授信额度以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审批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内容:
提请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