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2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1366 证券简称:ST 国龙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夏国龙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宁夏国龙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
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有关
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宁夏国龙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46.5748%股份的股
东郭龙书面提交的宁夏国龙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
案,提请在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
增加临时提案。
公告编号:2023-041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宁夏国龙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增加 第十四章 第一百九十九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充分考虑股东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2)原《公司章程》第十五章 第一百九十九条 修正为“第十五章 第二百条”;
(3)原《公司章程》第十五章 第二百条 修正为“第十五章 第
二百零一条”;
(4)原《公司章程》第十五章 第二百零一条 修正为“第十五章 第二百零二条”;
(5)原《公司章程》第十五章 第二百零二条 修正为“第十五章 第二百零三条”;
(6)原《公司章程》第十五章 第二百零三条 修正为“第十五章 第二百零四条”;
(7)原《公司章程》第十五章 第二百零四条 修正为“第十五章 第二百零五条”;
公告编号:2023-041
(8)原《公司章程》第十五章 第二百零五条 修正为“第十
五章 第二百零六条”。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郭龙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郭龙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除了上述增加临时
提案外,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夏国龙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郭龙提交的书面提案函》
宁夏国龙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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