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山证券作为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审核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以下风险事项:
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5,547,974.29 元,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鹏盛 A 审字[2025]00183 号)及专项说明(鹏盛 A 专函字[2025]00026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108,886.89,资产负债率为 102%,累计亏损 15,547,974.29 元,尚有已到期短期借款 1,082,326.79 元,因公司现金流紧张,未能如期偿还。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净资产为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拓与发展。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未弥补亏损超过股
本总额,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事项。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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