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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8:25:01 股吧网页版
宝成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831372 证券简称:宝成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宝成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治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和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利益,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接受或赠予资产;

(七)债权或债务重组;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 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 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 其他约定可能造成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认定属于关联交易的其它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第二条第 (五)、(八)、(十)、(十一)、(十二)、
(十三)、(十四)款所述的关联交易为经常性关联交易,除上述款项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为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第四条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
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以上(含)的关联交易。

第三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 由下述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六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具有本制度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九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十条 对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
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四章 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在股东会就该事项
进行审议应回避表决;

(三)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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