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1373 证券简称:电科电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暨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伦、
陈建华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到期;经股东李伦、陈建华协商一致同意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不再续签,现将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股东李伦、陈建华为保持对公司的控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形成一
致行动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并于 2021 年 8 月 22 日、2022 年
8 月 23 日、2023 年 8 月 23 日分别续签该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后,双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人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到期情况
《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到期,经股东李伦、陈建
华协商一致同意到期后自动终止不再续签,二人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双方不再受《一致行动协议》的约束,不再享有或承担《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权利或义务,双方行使公司有关股东权利无需再保持
公告编号:2024-024
一致行动,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三、协议到期双方的持股及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李伦 19,673,089 26.36% 董事长
2 陈建华 17,733,620 23.76% 董事、总经理
四、协议到期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伦、陈建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结合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分析,公司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李伦、陈建华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变更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产完整、财务独立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运营等方面与各股东保持独立。公司现经营管理层仍将继续稳步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不存在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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