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05 10:05:44 股吧网页版
电科电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4


证券代码:831373 证券简称:电科电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五届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以现场方式召开,无需特殊说明。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373 电科电源 2025 年 3 月 26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 6 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促进公司的长远、健
康发展。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5-007)。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3 月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股份回购,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具体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三)办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的申报及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股份回购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等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四)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六)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八)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