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831380 证券简称:地矿股份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管理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企业通过投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股权、
债权或无形资产等资产或权益,获得相应所有权、经营管理权或其他相关权益的
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房产、建筑物、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技术改造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工程或项目等生产经营性项目和非生产经营性项目;
(二)股权投资。包括以货币资金、非货币性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持有股权、债权等)作价出资,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经济行为,包括出资设立公司、参与增资扩股、股权收购、债转股、兼并等;
(三)矿业权投资,包括勘查投资、矿权收购和矿权出让收益缴纳、矿权维护费用以及资本化费用;
(四)其他投资。除前述规定以外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软件、科技研发、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境外投资,是指公司全级次企业在境外开展的前述投资项目(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额,是指企业完成一个项目所需的资产、权益投入,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涉及股权投资的,投资额是指认缴出资额、股权交易对价和后续需要持续投入的金额。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各级独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简
称全级次企业)的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调研、立项论证、可行性研究及评审、审批核准、投资实施以及投资权益的确认、处置等活动。
第五条 公司投资遵循以下原则:
(一)聚焦主业原则。投资必须符合公司及权属公司主业定位,突出主业。公司主业是指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
(二)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准入标准、安全环保政策、用地政策等。
(三)效益性原则:投资项目必须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效益。
(四)发展性原则: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要求,以高质
量投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科学性原则:投资必须履行市场调研、立项论证、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有关技术要求,从实际出发,做到科学决策、科学管理。
(六)安全性原则:风险管理必须贯穿投资活动的全过程,最大限度控制项目风险,制订和落实风险应对预案,保障投入资金、人员、技术等要素的安全。
第二章 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为公司投资决策机构。公司党
委会为投资决策前置研究机构,主要负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是股东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公司及权属公司上报的职权范围内的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
(二)审定与投资相关的其他特别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是重大投资决策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公司投资规划和计划;
(二)审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三)审议公司及权属公司上报的应提交股东会审定的特别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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