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31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1385 证券简称:ST 大地和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及财政部于 2021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
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财政部 2021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
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公告编号:2022-013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315,019,919.91 0 315,019,919.91 -
负债合计 482,539,752.82 0 482,539,752.82 -
未分配利润 -452,454,703.99 0 -452,454,703.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7,240,504.50 0 -167,240,504.50 -
少数股东权益 -279,328.41 0 -279,328.4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7,519,832.91 0 -167,519,83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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