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831387 证券简称:华特磁电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华特磁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华特磁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华特磁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华特磁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董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设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联名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如有前款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五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收到提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六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董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信函、传真、
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非专人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完整、具体、明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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