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许昌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许昌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于2023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0号)同意注册,并于2024年1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32,5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20,429,681.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9,070,318.69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
公司在初始发行规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4.60元/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4,875,000股,由此增加募集资金总额为22,425,000.00元,扣除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费用(不含税)1,687,060.7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737,939.22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71,9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22,116,742.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808,257.9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分别出具中汇会验[2024]0130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029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资总额(调整后) 集资金金额 (%)(3)=
(万元)(1) (万元)(2) (2)/(1)
1 新型电化学储能系 许昌智能 5,000.00 62.18 1.24%
统产业化建设项目
2 园区综合能源低碳 许昌智能 4,000.00 791.70 19.79%
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3 智能光伏发电及运 许昌智能 2,880.83 280.14 9.72%
维系统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许昌智能 3,100.00 3,085.85 99.54%
合计 14,980.83 4,219.88 28.17%
注:调整拟使用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元)
许昌智能继电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1050171600800001098 3,679,993.93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许昌魏都支行
许昌智能继电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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