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3
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831397 证券简称:康泽药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电话通知
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炜龙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张永田、方典秋、宋小保、曾爱东因无法到达现场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6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泽连锁”)拟与供应商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商品销售合同》项下康泽连锁的付款期限等事项进行调整,公司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康泽连锁 100%股权为康泽连锁的履约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创美药业拟就此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本项担保的主债权余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该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担保额度内。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1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张永田对该议案的反对原因为(1)考虑公司零售业务营收、成本、该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市场行情等因素,本次质押最高限额及股权质押比例过高,存在质押风险,建议按实际业务需求、降低本次质押最高限额及股权质押比例;(2)本次股权质押期过长,存在质押风险,建议本次股权质押合同每年签订一次,1 年有效。独立董事曾爱东对该议案的弃权原因为公司提交这个议案审议时的说明及相关数据、情况依据不够充足,对情况不了解,无法作出判断。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46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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