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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7 18:02:21 股吧网页版
公司一部【2025】第001号关于对北京宝丽兴源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关于对北京宝丽兴源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5】第 001 号
北京宝丽兴源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宝丽兴源)董事会:
近期,我部在挂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你公司临时公告披露,根据 2025
年经营计划及发展需要,预计 2025 年与关联方北京长城金点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点物联)、北京金点创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点创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 2025年发生金额均为 500 万元,关联交易类别分别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以及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金点物联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持有金点创智 52%的股份,为后者的控股股东。金点物联 2023 年营业总收入为 1,104.29 万元,2024 年半年报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761.55 万元,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459.24 万元。
你公司定期报告显示,金点物联为你公司财务战略合作方,你公司 2023 年曾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2022 年及 2023 年你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630.28 万元、1,900.70万元,2024 年半年报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505.82 万元,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92.49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与金点物联开展财务战略合作的方式,以及你公司与金点物联的业务合作关系;

(2)结合你公司与金点物联、金点创智拟签署的服务框架协议,说明预计 2025 年关联交易的采购与销售的具体对手方,交易的具体内容、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款项支付方式及信用期;

(3)说明你公司本年新增大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和背景,向同一并表主体既销售又采购且购销金额相同的合理性,购销产品或服务是否存在实质差异,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配合做大业务规模的情况。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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