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重庆大美长江三峡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第三章股份......- 4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7 -
第五章董事会 ......- 26 -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35 -
第七章监事会 ......- 38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43 -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 ......- 47 -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 49 -
第十三章附则 ......- 4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大美长江三峡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重庆市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重庆大美长江三峡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Damei Yangtze gorges cruise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滨江路 26 号,邮政编码:4043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十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的活动,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合规经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社会,同
时做到资本的合理配置与投资收益最大化来回报股东和客户。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旅客运输(长江重庆至武汉普通
旅客运输、重庆至南京普通旅客包船运输);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以上范围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箱包、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旅客住宿;餐饮服务(以上两项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会议及会展服务;旅游景区、开发、经营及管理;旅行社业务经营(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游轮经营管理;游轮船票销售;婚庆服务;礼仪服务;礼服租赁;摄影服务;场地租赁;房屋租赁;船舶及机械设备租赁;票务代理及网上售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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