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关于重庆大美长江三峡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重庆大美长江三峡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大美游轮”、“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大美长江三峡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泰海通负责大美游轮上市辅导的工作小组由姚巍巍(组长)、陈海、杨杭、刘圣琦组成。上述辅导人员均已取得证券职业证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辅导资格。李甲稳由于工作岗位变动,不再参与上市辅导工作,其工作交接均已办妥,其他辅导人员在本辅导期间内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本期辅导期间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辅导方式:本期辅导主要采取中介机构协调会议、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方式。此外,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保持与发行人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高效率沟通,在发行人遇到问题时能及时提供意见
和建议。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发行人相关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根据发行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了辅导工作,主要的辅导工作内容如下:
1、就大美游轮公司半年报披露、权益分派等事项,与企业进行沟通;
2、审阅复核公司拟公开披露文件;
3、以组织答疑、定期汇报等方式对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辅导培训,讲解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信息披露、财务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等要求,强化辅导对象规范运作意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过程中,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专业人员参与了辅导工作,配合辅导工作小组提供专项及日常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辅导对象已经建立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执行。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需根据最新制度要求,对内部治理制度、组织架构设置等进行调整,该等调整目前在辅导小组的指导下正常推进。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和组织架构尚需调整
(1)问题描述: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
内控制度,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已根据最新制度要求,对内部治理制度、组织架构设置等进行调整,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均逐步得到完善。公司仍需根据最新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解决方案:辅导小组会协同其他中介机构一同继续对发行人相关内控进行梳理,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并提出调整方案,辅导公司根据方案继续完善内部治理制度和组织架构,并督促公司定期自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相关人员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发行上市知识尚需加强
(1)问题描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规范治理及发行上市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待进一步加强,需辅导人员后期继续加强辅导培训。
(2)解决方案:持续加强对接受辅导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市及规范治理的理解,让其充分理解法人治理结构在公司长期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守法合规意识。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根据目前辅导工作的进展,下一阶段主要的工作包括:
(一)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指导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辅导小组协调各中介机构组织被辅导人员全面学习证券法规知识;
(三)持续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督促公司对尽职
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四)持续跟进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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