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5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1409 证券简称:华油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华油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3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闽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准”),2021 年 2 月,由于公司的审计团队拟加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
公告编号:2021-006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将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准变更为亚太,现由于审计团队职业 规划变动,审计团队主要人员仍就职于中准,故公司基于审计团队服务连续性 和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考虑,经各方协商,公司拟再次改聘中准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
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华油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华油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1-006
202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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