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2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1409 证券简称:华油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华油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闽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3,123,2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6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1-009
4.公司财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2021 年 1 月,由于公司的审计团队拟加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准变更为亚太,现由于审计团队职业规划变动,审计团队主要人员仍就职于中准,故公司基于审计团队服务连续性和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考虑,经各方协商,公司拟再次改聘中准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123,24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华油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华油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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