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1414 证券简称:大洋义天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上午 10:00 至 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414 大洋义天 2025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斗路6号武汉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化基地A5幢。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程长久代表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运营及治理情况作具体报告,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做规划。
(二)审议《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三)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汇报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七)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八)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慎重考虑拟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
(九)审议《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拟变更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十)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确保公司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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