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0
中银证券
关于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董监高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峻岭”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及关联方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日常跟踪核查过程中,发现 ST 峻岭存在如下风险事项:
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T 峻岭因未履行(2020)渝 0153 民特 1117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渝 0153 执 949 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俊因未履行(2019)渝 0153 民初 6070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渝 0153 执恢 11 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莉因未履行(2019)渝0153 民初 6070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渝 0153 执恢 11 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义务。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莉因未履行(2020)渝 0153 民初 2386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
定的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渝 0153 执 3916 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公司形象均具有负面影响。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有关规定,峻岭能源在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上将受到限制。
2、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ST 峻岭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俊以及监事会主席周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再满足担任挂牌公司董监高的条件,ST 峻岭存在董监高任职不适格的治理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踪上述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银证券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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