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2
公告编号:2021-063
证券代码:831417 证券简称:ST 峻岭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被出具限制消
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周俊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
执行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沪 0101 民初 19356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 月 5 日
案号:(2021)沪 0101 执 5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周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股份转让款 891,000 元;
公告编号:2021-063
2、被告周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支付以 891,00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4 月 2 日至被告周俊实际支付之日,按
日千分之一利率计算的迟延付款违约金;
3、被告周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支付律师费 30,000 元。案件受理费 12,906 元,因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 6,453
元,由被告周俊负担。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兼兼法定代表人周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且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争取妥善处理上述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周俊先生争取妥善处理上述事宜,由于周俊先生个人的债务目前无法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条件,公司将持续寻找合适的董事及高管人选,但为维持公司正常经营,目前暂时只能由周俊先生继续担任董事和高管职务。
四、其他说明
周俊因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具体内容如下:
公告编号:2021-063
申请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指周俊,下同)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因生活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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