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7
公告编号:2021-066
证券代码:831417 证券简称:ST 峻岭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
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5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5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周俊,现任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晚秋,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66
(一)涉嫌违规事实:
1、资金占用事项未披露
2015 年 10 月,ST 峻岭经由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凌众)
思南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部、成都吉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硕贸易)等
公司账户,向周俊个人账户转入 1500 万元。2015 年 11 月,ST 峻岭经由四川凌
众遵义至思南燃气长输管道项目部、吉硕贸易等公司账户,向周俊个人账户转入资金 3500 万元。上述资金合计 5000 万元,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挂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2019 年 3 月 20 日,因 ST 峻岭的子公司思南峻岭能源有限公司与四川凌众
存在施工合同纠纷,四川凌众向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涉案金额 8345.47 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47.57%,属于对挂
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截止 2019 年 4 月 29 日,ST 峻岭补充披露。2019
年 5 月 29 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判决书,判决思南峻岭向四川凌众支付工程款 8110.36 万元。ST 峻岭未能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3、未披露控股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2019 年 5 月 9 日,重庆南岸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周俊持有的挂牌公司
2015.14 万股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比例 36.3219%),若上述股份被全部行权,将导致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ST 峻岭未及时披露上述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ST 峻岭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重大诉讼及司法冻结情况等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周俊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未能及时告知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尽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李晚秋未能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1-066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给予 ST 峻岭、周俊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董秘李晚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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