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2
公告编号:2021-080
证券代码:831417 证券简称:ST 峻岭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是 24,622,600 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
二、否决议案审议情况
否决《关于公司拟聘请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 24,62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否决议案原因
对于《关于公司拟聘请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持有反对意见的股东认为,深圳国信泰此前未按《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0]11 号)要求向财政部、证监会办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且通过多次沟通后,预计无法在本次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后规定期限内向财政部、证监会办理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故深圳国信泰不具备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年
公告编号:2021-080
度审计服务的资质。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东大会否决议案情况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目前仍在积极寻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争取尽早完成 2020 年年度审计,
但因现在距 2021 年 6 月 30 日截止日时间已较短,公司仍存在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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